限购升级的背景下,如今在西安买房,必须得有购房资格。
要么缴纳社保5年,要么落户满一年且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保(个税),要么是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要么属于A/B/C/D/E类认定人才、大学生落户……
相比起来,人才认定是获得购房资格最快、最便捷的方式。
然而今日,830新政重磅发布 。
2021年8月31日0时起,经批准引进的E类人才在我市已连续缴纳12个月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方可在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
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导致社保、个税缴纳单位与引进人才单位不一致的,应提供现就职单位的说明材料。
经批准引进的A、B、C、D类人才购房,不受以上规定影响。2021年8月31日0时之前经批准引进的E类人才,购买商品住房时仍适用原政策。
E类人才社保由此前的3个月延长至连续12个月缴纳 ,这意味着堵住人才认定买房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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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进一步优化人才认定办理程序,更加规范、高效开展工作,遏制和打击违规办理人才认定行为,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加强西安市D、E类人才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量有点大,只好挑重点来说下……
1、明确申报资格和认定受理
在西安市注册满1年并依法纳税的用人单位,可为法定退休年龄内的员工(含法人)申请人才认定。 各人才认定审批部门(以下简称认定部门)按照隶属与属地原则受理。
2、严格申报材料
被西安用人单位聘用并给予年薪30万元以上待遇人员,除满足原规定条件外,还需提交能够反映其年薪30万元以上的完税证明,以及近期6个月及以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明细等相关证明材料(税后累计达到30万元)。
3、下放公示权限和明确公示时间
为简化人才认定程序,提高人才认定效率,将公示权限下放至各人才认定部门。认定部门当月认定结果应在次月7日前(遇法定节日依次顺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可自行打印认定结果,并将认定结果按批次向市人社局备案。
4、加大对申报单位及申请人材料造假情形的处理
西安市D、E类人才认定全程免费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提供虚假材料、挂靠代办,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个人提供虚假材料,单位审核不严的 ,经核查情况属实,暂停单位认定权限,责令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提交资料经认定部门审核后可重新授权。
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或挂靠代办, 经认定部门核查情况属实的, 取消单位认定权限,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申报; 期满后,单位重新提交资料经认定部门审核合格方可重新授权;如单位再次出现违规行为,永久取消认定申报权限。
个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挂靠代办, 经认定部门核查情况属实的,停止并取消其人才认定资格,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在西安市申请人才认定。
5、 将《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243号文中第六条(一)D类人才中 “获得排名全球前200名高校硕士以上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 调整为 “获得排名全球前200名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温馨提示: 本通知 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与之前规定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本通知执行之前已经受理的,认定资料仍按原规定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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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们就来说下,如何办理人才认定。
根据830新政规定,对于E类人才认定,需要在西安的公司就业,已缴纳12个月的社保(不含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城乡居民社保)或个税证明,才可以正常办理。
但需注意,人才认定需要由公司专人在人社局网站开户办理,个人无法完成申请,办理还需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
申请资料明细
1、认定申请表(电子版);
2、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应提供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最高学历证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
4、最高学位证书(具有学位的人员提供);
5、职称证书(具有职称的人员提供);
6、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
7、单位为个人缴纳的近期连续12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在网上资料提交审核后,最快1个月,认定通过后将会在人社局官网公示,会通知公司专人去领取审核通过的人才认定表。
拿着这张表就可以买房了,在西安限购区域可以购买一套,有效期五年,即使有效期中更换工作,认定也依然有效。
结语:对于人才认定 ,还想了解哪些信息,加我微信详聊,还可进入免费买房交流群,伙计们,还在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