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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
为加快沈阳市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沈阳市金融发展局颁布关于开展2022年度沈阳市“兴沈英才计划”金融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ACCA资质入选沈阳市“兴沈英才计划”人才申报标准。
通知明确指出:沈阳市“兴沈英才计划”金融人才分为行业领军和专业技术两大类。满足其申报的基本条件中列出,同等条件下,取得国际国内具有公信力专业认证证书(如ACCA证书)的人才,优先入选。
官方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2022年度沈阳市“兴沈英才计划”金融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30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兴沈英才计划”金融人才实施细则(试行)》(沈金发〔2022〕2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沈阳市“兴沈英才计划”金融人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类别
(一)申报范围
围绕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发展需要,聚焦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在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国有金融平台、私募基金管理人任职的金融人才均可申报。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参与申报。
1.金融机构: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驻沈分行、分公司(含同级别)以上机构。
2.地方金融组织:经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及商业保险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3.私募基金管理人: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
(二)申报类别
沈阳市“兴沈英才计划”金融人才分为行业领军和专业技术两大类。同一申报单位累计申报不能超过2人,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类别,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违规等行为;
2.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劳动合同;
3.熟悉某一金融领域业务,专业能力突出,或参与过重大任务、重大项目、重大课题研究,并取得突出贡献;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作出突出贡献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5.在申报前3年内,本人及任职机构无金融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记录、行政监管措施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形(含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调查情形);
6.同等条件下,取得国际和国家权威机构认证的注册金融分析师(CFA)、风险管理师(FRM)、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CIIA)、金融理财师(CFP)、特许财富管理经理(CWM)、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保荐代表人、精算师、律师资格证等执业资格的优先入选。
(二)行业领军类金融人才申报条件
1.具有十年以上从事银行、证券、保险、期货、地方金融行业或投资管理、金融科技等金融领域工作经验以及股权投资项目“募投管退”经验;
2.在符合申报条件企业中担任中层(含)以上管理职务或项目团队核心负责人;
3.取得重大的、创新性的成果,或取得突出成绩、作出重要贡献,有显著应用成效、投资业绩、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具体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推动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引领金融产业发展、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作出重要贡献,投资业绩优秀,产生重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要求能够提供二个及以上的成功案例;
(2)在优化金融营商环境、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等制度创新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形成一批优秀的经验做法,具有可复制推广性,要求能够提供一个及以上的成功案例。
(三)专业技术类金融人才申报条件
1.具有五年以上从事银行、证券、保险、期货、地方金融行业或投资管理、金融科技等金融领域工作经验,且近三年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2.在符合申报条件企业基层一线或后台运营、科技研发等部门从事具体业务操作或研发类的岗位工作,并发挥骨干作用的业务及技术型人才;
3.具备扎实的业务知识功底和较强的岗位适应能力,工作业绩突出,熟练掌握与本职岗位相关的各项业务操作技能和操作流程,岗位技能水平在省、市处于领先地位。具体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家、省或市金融系统举办的各类业务技能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市级及以上技能类奖励表彰的,要求提供比赛获奖证书;
(2)对本职岗位相关的各项业务操作技能、操作流程等进行优化创新,并在国家、省或市金融系统得到推广的,要求能够提供一个及以上的成功案例;
(3)为推动金融产业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助力沈阳振兴发展等作出一定贡献,如金融产品获得的经济效益处于领先地位、参与过项目上市或完成并购重组取得较好进展、服务实体经济效果显著等,要求能够提供一个及以上的成功案例。
三、申报工作相关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精心做好申报推荐工作。按照《“兴沈英才计划”金融人才实施细则(试行)》(沈金发〔2022〕2号)要求,符合条件的金融人才要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或总部纪检监察部门出具廉政意见后,对申报人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确保推荐材料全面、真实、完整,推荐人选符合条件。对于隐瞒真实情况、虚假填报重要信息等违规申报行为的,取消个人的申报或入选资格。
四、申报有关材料
(一)申报时限
报送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2022年12月7日
联系人:乔 睿 于志男
联系电话:024-83689850 024-23768559
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望湖北路7巷26号(于志男收 024-83689850)
(二)申报材料
(1)《“兴沈英才计划”金融人才申报汇总表》(附件1,报EXCEL电子版、单位盖章的PDF扫描版、单位盖章的纸质版1份);
(2)《“兴沈英才计划”金融人才申报表》(附件2,报WORD版、单位盖章的PDF扫描版、单位盖章的纸质版1份);
(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报WORD版、单位盖章的PDF扫描版、单位盖章的纸质版1份);
(4)申报人员相关资格证书、主要创新成果、2020年以来获得市级以上奖励表彰,以及其他能够证明申报人突出业绩、先进技能水平、业内较大影响力的佐证材料(报PDF扫描版、纸质版复印件1份)。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申报单位将需报送的纸质材料逐份装订好,按照上述申报材料顺序装好放入档案袋,档案袋上注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员名称以及材料清单。各单位将需报送的电子版材料(包括EXCEL电子版、WORD版、单位盖章的PDF扫描版),按照上述申报材料顺序编号并按照文件内容命名后打包在报送纸质材料时携带U盘将电子版一并邮寄。
沈阳市金融发展局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1:“兴沈英才计划”金融人才申报汇总表(1)(1).xlsx
附件2:“兴沈英才计划”金融人才申报表(1).docx
附件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
附件4:《“兴沈英才计划”金融人才实施细则(试行)》(沈金发〔2022〕2号).pdf
青岛
为加快推进市南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引进培育金融人才力度,满足市南区金融业创新突破发展需要,近日青岛市市南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颁布《青岛市市南区金融高层次人才专项实施细则》,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2022年度金融高层次人才评选管理工作。ACCA资质再次入选青岛市市南区金融高层次人才申报标准。
通知明确指出:与申报主体或申报主体总公司签订3年及以上的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具备扎实的业务知识功底和较强的岗位适应能力,工作业绩突出,满足包括获取国际和国家权威机构认证的证书,如持有包含ACCA证书等稀缺专业技术人才或其他条件之一的,可申报市南区金融高层次人才。
官方通知如下:
2022年度市南区金融高层次人才申报指南
为加快推进市南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引进培育金融人才力度,满足市南区金融业创新突破发展需要,根据《青岛市市南区金融高层次人才专项实施细则》(南人组[2022]5号),现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2022年度金融高层次人才评选管理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市南区金融高层次人才评选管理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统筹考虑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金融研究机构等不同领域人才,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主要评选依据。
二、适用对象
(一)申报主体。市南区金融高层次人才申报主体为市南区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金融研究机构及经认定的金融企业。包括:
1.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银行类金融机构、证券期货类金融机构、保险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公司、信托类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交易市场等。
2.依法设立从事地方金融活动的地方金融组织,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民间融资机构等机构。
3.经市区两级金融主管部门认定的依托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从事金融科技等业务的金融企业。
(二)资格条件。与上述申报主体或申报主体总公司签订3年及以上的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具备扎实的业务知识功底和较强的岗位适应能力,工作业绩突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可申报市南区金融高层次人才:
1.国际性和全国性金融机构法人或其青岛分支机构的中层及以上人员,其他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从事金融相关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近5年在权威期刊CSSCI(或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5篇以上或近5年符合有关规定并完成省部级课题2项以上的人员(45周岁以下应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
3.国际和国家权威机构认证的注册金融分析师(CFA)、风险管理师(FRM)、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CIIA)、金融理财师(CFP)、特许财富管理经理(CWM)、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保荐人、精算师等稀缺专业技术人才。
4.经市南区金融主管部门推荐的齐鲁金融之星、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等金融类省级高端人才。
5.获得青岛市金融创新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市南区人才团队。
三、人才支持内容
(一)满足第1、2类资格,经过评选确定的高层次人才,按照高层次人才任职情况、所在单位对市南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行业影响、承担社会责任等给予综合评定,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
(二)对于2022年1月1日之后,取得国际和国家权威机构认证的第3类人才,每个执业资格证书给予1万元奖励补贴,每人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三)对于2022年1月1日之后新培育的第4类人才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
(四)对于2022年1月1日之后获评的第5类人才,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人才团队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上述奖励扶持可拨入个人账户,金融高层次人才奖励与所在单位享受的其他奖励扶持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人才所在单位当年所产生的区域综合贡献。
(六)所在单位为监管部门认定的法人金融机构或任青岛市及以上层级重大金融政策规划主要起草人、或为市南区招商引资做出重大贡献的,在综合评定时可酌情加分;所在单位在申报年度受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应予以减分。
四、评选程序
第1、2类金融高层次人才每年评选一次,每单位每次最多推荐1人。评选认定后,按照评选当年的标准,连续奖励三年。第3、4类金融高层次人才在获得相应认证资格或评选认定后,享受相应一次性奖励扶持。
1.申请。申请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在申请表中写明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审核。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或现场考察,提出奖励扶持意见及人选建议名单。
3.审定。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奖励扶持意见及人选建议名单提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审定。
4.公示。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审定通过后,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人选名单和奖励清单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资金拨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根据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纪要向区财政局申请资金并向申请人拨付。
公示有异议的,由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重审。重审后证明异议内容属实的,不予资助;重审后证明异议内容不属实的,按正常程序予以资助;重审处理意见必须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材料要求
申请材料须加盖公章,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报送。填写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详实准确,对采取欺骗、隐瞒、造假或其他手段干扰金融高层次人才评选的,一经查实取消申请人及所在单位申请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一)首次申报金融高层次人才需提报材料:
1.市南区金融高层次人才申报表(附件1),申报表须正反面打印;
2.申请人与所在公司或总公司签订的3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
3.根据申请人自身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2022年度),主要包括:
(1)申请人任职证明及业绩材料;
(2)申请人发表论文或完成课题的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人获得职业资格、荣誉、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
除申请表等少数材料外,申请材料一般只需复印件,复印件请加盖公章。
(二)已获评金融人才年度资格确认需提报材料:
对于2021年度获评的市南区金融高层次人才,需由人才所在单位开展年度资格确认,认真填写《市南区金融高层次人才年度资格确认表》(附件2)并做好核实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由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51989581,17854223901。
(二)本次评选受理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2月3日。报送材料地点:宁夏路286号市南区政府517房间。
附件1:市南区金融高层次人才申请表
附件2:市南区金融高层次人才年度资格确认表
市南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