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北京日报)
记者6日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全市近2000万医保参保人员已经全部实现持卡就医直接结算。此外,北京所有有住院业务的600余定点医疗机构均已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范围。
据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医保参保职工由2001年的210万人逐步增至1593万人,另外,379万城乡居民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全市近2000万医保人员已经全部实现持卡就医直接结算。
据了解,2017年4月,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全面实施,市医保部门不断增加医保基金投入,为改革提供支撑。改革取消了挂号费、诊疗费和药品加成,专门设立了医事服务费,市人力社保局同步调整完善医疗保险报销政策,将医事服务费纳入本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门诊医事服务费实行定额报销,且不受医保报销起付线、封顶线限制。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15个月来,仅调整医事服务费报销政策一项就减少个人负担6.76亿元。
自2001年起,本市建立了“门诊特殊疾病”制度,对部分需要长期门诊治疗、费用较高的大病患者,其门诊治疗的相关费用,按照住院报销比例和报销限额执行。近年来本市不断完善门诊特殊病政策,门诊特殊病病种从最初的3种增加到11种,包括恶性肿瘤门诊治疗、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肺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多发性硬化、黄斑变性眼内注射治疗等。特别是2017年,本市医保部门将“多发性硬化”和“黄斑变性眼内注射治疗”增加纳入门诊特殊病病种范围,将“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调整为“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并同步调整报销政策,把近20种用于治疗恶性肿瘤的贵重靶向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通过门诊特殊病政策调整,每年为大病患者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约3.5亿元。
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直接结算方面,目前本市与全国所有省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信息系统均可联网直接结算,直接结算备案人员范围扩大到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扩大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所有有住院业务的600余家定点医疗机构均已纳入直接结算定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