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零时起,公立医院在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取消挂号费和诊疗费,设置医事服务费,在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同时,推进分级诊疗。
3600余家医院取消挂号费设立医事服务费
4月8日零时,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同城同步实施。涵盖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和解放军、武警部队在京医疗机构。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可自愿申请参与本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并执行各项改革政策。
北京市实施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医疗机构将达到3600余家,全部取消挂号费、诊疗费,设置医事服务费。
医事服务费是北京市首创,在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中用于补偿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及挂号费、诊疗费后的运行成本,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所设立的收费项目。医事服务费按医疗机构级别、医生层级设立。以三级医院为例,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50元,副主任医师60元,主任医师80元,知名专家100元,急诊医事服务费70元,住院医事服务费100元/床/日。
医事服务费是本次改革新设置的项目,其目的是补偿医疗机构部分运行成本,体现的是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推动分级诊疗,其对应的原来收费项目是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
医事服务费纳入医保社区看病1元就够
此次医药分开改革,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
医事服务费纳入本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并调整报销政策。其中,门诊医事服务费实行定额报销,参保人员发生的医事服务费按规定报销,并且不受起付线和封顶线的限制。住院医事服务费按比例进行报销。
通过医保报销政策向社区倾斜,提高基层卫生机构医事服务费报销水平,使患者在基层卫生机构的个人负担明显低于大医院,引导患者到基层就医,促进分级诊疗。
医疗救助比例上调10%门诊全年救助封顶线达6000元
北京市社会救助对象可以享受的医疗救助项目包括资助参保参合、减免医疗费用、门诊救助、住院救助、重大疾病救助、生育救助,以及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押金减免和出院即时结算服务。
为配合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具体救助措施:将社会救助对象门诊救助、住院救助和重大疾病救助的救助比例分别上调10个百分点,政策调整后,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比例为80%、重大疾病救助比例为85%;将全年救助封顶线分别上调50%,政策调整后,门诊救助全年救助封顶线6000元、住院救助全年救助封顶线6万元、重大疾病救助全年救助封顶线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