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经济日报
P2P“老赖”们的日子不好过了。近日,首批网络借贷平台借款人恶意逃废债信息被纳入央行征信系统,面临失信惩戒,共涉及逾期金额近2亿元。
所谓恶意逃废债,是指有还款能力,但不履行还款责任的行为。网贷发展10余年,恶意逃废债一直是行业顽疾。尤其是近期以来,一些P2P网贷机构风险频现,部分借款人借机恶意逃废债、逾期不还款,加剧了P2P网贷行业风险。
早在今年8月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下发相关通知,要求各地上报借网贷平台风险事件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名单。9月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再次下发相关惩戒通知,要求各网贷平台按5大标准筛选恶意逃废债名单,并鼓励各地公告失联跑路平台高管、逃废债黑名单。
据央行相关人士介绍,经网贷平台和各地金融办筛选审核后,目前首批借款人恶意逃废债信息已纳入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可向3900多家接入这一数据库的放贷机构提供服务。同时,网贷借款人恶意逃废债信息还同步纳入了百行征信系统,成为近期百行征信将推出特别关注名单的一部分,供已签约的241家机构便捷查询。
这就意味着,这些P2P“老赖”们的信息,包括借款人的姓名或企业名称、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编码、手机号码、累计借款金额、逾期金额、是否失联等信息,将被4000余家金融机构掌握,并根据信息可以限制“老赖”们以后的融资行为,包括房贷、车贷、个人消费贷款及其他一些金融服务和社会公共服务等。
有专家表示,这将对一些心存侥幸,等待P2P平台资金链断裂倒闭,以逃脱还款义务的借款人起到很好警示作用,平台倒闭并不意味着债权和债务关系消亡,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一旦成为“老赖”,今后再融资的渠道将受到重重阻碍。
在加强对“老赖”失信惩戒的同时,监管部门细化了对“老赖”的认定。根据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相关惩戒通知,筛选标准包括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金额较大者优先、逾期时间超过6个月、已实施合法必要的催收、有证据表明借款人具有还款能力且拒不还款等。同时,要求在纳入央行征信系统前,重点网贷平台向社会公告恶意逃废债重点借款人名单,给予两类失信人员一个月宽限期。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加强惩戒,夯实平台责任,不光是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下一步,网贷平台失联、跑路的高管信息也将纳入征信系统。
业内人士认为,将互联网金融领域恶意逃避债务的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对失信行为实施惩戒的手段和措施,既有助于敦促借款人及时偿还债务,同时也有利于净化互联网金融环境。随着整个网贷行业监管政策逐步落地实施,恶意逃废债和平台恶意跑路事件将会大幅度降低,网贷行业将更加健康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