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找工作 找人才 找服务 找人脉 找资金 新闻中心
平台简介
新闻中心
联系方式
 
新闻中心
天津引进人才 将实现“租房落户”

天津公安机关昨天发布并开始实施创新举措,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政策等有关条件的人,将可以“租房落户”。

  据天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副总队长刘学涛介绍,即日起,对于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年龄和学历条件(全日制本科学历3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45周岁以下),在津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在津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并合法取得居住证,且本人或直系亲属无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可在其长期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落集体户口。

  刘学涛说,当前,引进人才落户存在着种种问题,如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下没有住房、就职单位无条件设立集体户口、在人才市场落户又会导致人户分离等,“租房落户”将有效破解这些“无房落户”的困难,服务人才在天津长期稳定就业和长期稳定居住。为保障这项新举措有效落地,一些配套细则也将于近期出台。

  引进人才“租房落户”是天津市公安局9日启动实施的服务民生服务企业“双十条”措施之一。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天津市公安局服务企业的新举措还包括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安全、依法维护企业财产权和知识产权、依法保障企业经营权、简化出入境办证手续等。


来源:北京晚报
  上一篇: 人才,告诉你抛弃北上广来海南理由
  下一篇: 全国人才服务网正式启动

有意与本网合作者,有关合作事宜请与我们联系。未经本会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即为侵权。
战略合作单位:全国金融人才平台服务中心 | 清大PPP模式与金融创新中心 | 发改委国合中心| 北京大学博雅产学研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o全国人才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