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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调整事业单位招聘办法 对紧缺人才有新招

昨日,三秦都市报记者从西安市人社局获悉,对高层次及急需紧缺特殊人才,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新招。

《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特殊人才实施办法》指出,高层次人才一般是指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具有较高知识层次或较强专业能力的人才;急需紧缺特殊人才一般是指用人单位迫切需要、人才资源供应紧张、短时间很难招聘到位或具有一定特殊技能的人才。

招聘范围围绕“364”产业体系、“三区双创”及党政管理、经济金融、教育医疗、人文社科等领域紧缺型人才。《办法》对招聘对象、条件做了明确界定,对急需紧缺特殊专业认定按行业或地域确定。对招聘A、B、C类人才以及事业单位主序列岗位D类人才,经考核考察合格的,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事业单位对急需紧缺特殊的高层次人才,可单独制定绩效工资倾斜政策,用人单位还可以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在住房、科研经费等方面给予倾斜。招聘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单位现有岗位无空缺的情况下可用特设岗位予以聘用。

应聘人员最低服务期不少于5年。期间,不得以任何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或参加其他单位的招聘(考)。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人员和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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